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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資格互認

為促進內地房地產經紀人和香港地產代理的專業交流及長遠發展,自香港與內地於2003年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協議後,監管局一直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內地房地產經紀人與香港地產代理專業資格互認計劃的安排( 下稱「計劃」) 。

於2010 年11 月3 日,監管局與內地有關規管機構「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中房學) 就該計劃簽訂了協議,落實了計劃的基本安排。首屆訓練課程及考試已於2011年舉行。 監管局期後與中房學於2017年6月23日再次簽訂協議,延續有關計劃。           

根據有關協議,監管局與中房學在協議期內分別推薦特定數額的合資格地產代理及房地產經紀人參加由對方專門開設的培訓課程及考試。獲推薦的人士通過考試後,將分別取得在內地和香港從事房地產經紀人或地產代理行業的資格。

計劃將會包括以下步驟:

1. 甄選參加者;
2. 雙方提名參加者和交換推薦名單;
3. 舉辦訓練課程以協助兩地的地產代理了解兩地於法律制度及執業手法上的差別;
4. 舉辦考試;及
5. 授予有關資格。


第二期 (2017年) 訓練課程及考試詳情

監管局與中房學已協定第二期訓練課程及考試將於2017年12月舉行,合資格的持牌人可於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9月22日向監管局報名參加有關計劃。詳情如下:
 
          

名額

150

費用

港幣$2,800  (只包括訓練課程及考試的行政費用)

申請資格
(基本要求)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述中房學所訂的全部基本條件才合資格提出申請:

(1)
持有有效的地產代理 (個人) 牌照
;
(2)
持有有效的地產代理 (個人) 牌照後,累積不少於5年的地產代理或相關工作經驗 (申請人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
犯罪紀錄;及
(4)
身體健康。

超額安排

如合資格的申請人數目超出150個的名額,監管局將以計分方式決定個別申請人的優先次序,較高分者將獲優先推薦。

計分方式包括以下三個計分項目:
(1) 大學學位或以上學歷-1分;
(2) 持有有效的地產代理(個人)牌照後的地產代理或相關工作經驗:
      (a)
5年以上但少於10年-1分; 或
      (b) 1
0年或以上-2分;
(3) 提交申請日期起計的前12個月內取得12個持續專業進修計劃學分 (不論核心或非核心)-1分。

訓練課程及考試詳情

訓練課程日期: 2017年12月7日及8日(上午)
考試日期: 2017年12月8日(下午)                       
授課語言: 普通話
教材及考試語言: 簡體字                       

地點: 珠海德翰大酒店 ( 地址: 中國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吉大路2號 國際會議中心 (情侶中路與吉大路交叉口))

考試成績公布: 2018年1月

提交申請日期

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9月22日

提交申請方法

郵寄或親身遞交
(監管局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48樓4801室)

計劃詳情

 請按此

下載申請表格

 請按此

 查詢 2111 2777 (選擇語言後按2,2)


消費者須注意,此計劃旨於促進兩地地產代理行業的專業人才交流及合作,參加此計劃的從業員不一定比其他沒有參加此計劃的從業員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消費者仍須在買賣非本港物業時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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