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

其中一個營業員牌照或地產代理( 個人) 牌照的發牌要求是完成中學五年級教育或同等程度的教育。申請人須提交認可的證明文件以證明其已符合此要求。認可的文件包括以下兩項:
    (一) 由認可的教育機構發出的證明文件以顯示其教育程度 ( 例如:畢業證書、成績表或確認信等);

    (二) 由認可的考試或評級機構發出的文件以顯示已考獲合格成績的科目 (例如:在香港中學會考中於五個不同科目取得合格成績*)。

監管局只接受正本文件或由香港執業律師簽署的核證副本。

請注意, 並不是所有教育或考試機構或課程都是被認可的。一般而言, 屬以下情況的教育機構是被認可的: 已於政府註冊 ( 例如: 於香港教育局註冊的中學);已列入認可的資歷名冊 (例如:列於澳洲的資歷架構中);由政府或其附屬機構認可作為頒授資格的機構 (例如:由中國國務院認可的內地機構);由有關國家/ 地區的法例授權頒授資格的機構 (例如:由英國國會有關法案批准的英國大學);或由認可的機構評審 (例如:已被美國政府教育部門認可的機構評審)。

完成以下或更高教育程度的學歷會被視為符合有關學歷要求:
    (一) 香 港 :
      - 中學五年級 (包括新高中學制下的中學五年級);
      - 於香港中學會考5 個不同科目取得合格成績*;
      - 完成毅進計劃課程 (須於10個不同科目取得合格成績);
      - 于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任何五個科目獲得指定的成績**;
    (二) 中國內地:高中或中專;
    (三) 澳洲:11班;
    (四) 加拿大:11班;
    (五) 新西蘭:11班;
    (六) 英國:11班或中學五年級;
    (七) 美國:11班;
    (八) 菲律賓:大學一年級;
    (九) 其他地區/ 國家:按個別情況考慮
持有其他海外學歷的申請人, 尤其是職業訓練學歷 ( 有別於一般教育) , 可將其學歷交予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核以確定已符合有關學歷要求。

監管局會聯絡有關機構及政府部門以確實申請人所提交的證明文件及其所述的學歷是否真實無誤。如提交的文件涉嫌是虛假或具誤導性 ( 此乃刑事罪行, 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100,000 ), 監管局將會展開調查。如證據充分, 監管局會將案件交由警方進一步調查或檢控, 而該已發的牌照會被撤銷或其續牌申請會被拒絕。申請人如持海外或中國內地學歷須填寫問卷以協助監管局核實其提供的資料。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認可的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有關學歷要求, 其申請將會被拒絕。

如有任何查詢, 請致電2111 2777 ( 選擇語言後按2 , 2 ) 。

* 下列情況被視為合格成績︰取得E級或以上的成績,或於2007年或以後 "以水平參照成績匯報" 計劃下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

** 任何五個香港中學文憑科目成績,包括: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及其它語言科目E級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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