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论集:香港楼宇按揭 目录
(1)引言
 
《物业转易及财产条例》第2条将“按揭”定义为“作为金钱或金钱等值的偿还保证的土地抵押”可见,每一按揭交易都包含两个基本元素。:
 
  a. 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融资;及
     
  b. 按揭人(可能同时亦是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土地抵押作为有关债务的偿还保证。
 

此外,根据《物业转易及财产条例》第44(1)条:“任何法定产业权的按揭,包括该法定产业权的第二次或其后按揭,在法律上只可借明订为法定押记的契据作出。“所以香港大部分土地抵押文件原则上应称为”法定押记。“不过,由于”按揭“和”按揭贷款“乃日常用语,所以本单行本会沿用这些字眼,不论有关按揭文件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押记”的法律定义。

其实物业买家有很多途径以物业抵押的形式融资,而市场上亦有各式各样的按揭计划供他选择。本单行本简单介绍这些不同种类的贷款和按揭,以及银行在批核按揭贷款申请时会考虑的因素。我们也会介绍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提供的“按揭保险计划”,这项协助市民置业的计划,可供物业买家在打算运用按揭贷款置业时考虑。

本单行本是为地产代理从业员介绍关于按揭的一般概况,由于银行可能不时更改政策及提供新的按揭产品,而息率亦随时按市场情况调整,所以本单行本并不对有关课题或任何个案提供意见。读者遇到任何个别情况,应向其银行,律师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寻求意见及资料。有关“按揭保险计划”的详情可向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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