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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香港房屋協會屋苑名單

住宅發售計劃

夾心階層住屋計劃

地區

屋苑名稱

地區

屋苑名稱

香港

香港

北角

健康村第1 期3 , 4 座

鴨脷洲

悅海華庭

健康村第2 期1 A , 1 B 座及第2 期2 座

新界

九龍

青衣

宏福花園

紅磡

家維村第3 期1 0 座

馬鞍山

雅景台

家維村第4 期7 - 9 座

將軍澳

旭輝台

深水埗

樂年花園

疊翠軒

黃大仙

啟德花園

葵涌

芊紅居

新界

沙田

晴碧花園

荃灣

祈德尊新

寶石大廈

青衣

偉景花園

將軍澳

茵怡花園

西貢

翠塘花園

( 轉讓限制參閱註1 - 2 )

( 轉讓限制參閱註3 - 4 )

註:

1.

自1 9 9 7 年7 月2 日起, 香港房屋協會轄下之「 住宅發售計劃」 單位, 轉讓限制有所放寬。在首五年內, 業主若要出售單位, 須先將單位售房協, 若房協在二十八天內決定不購回單位, 則業主可在補地價後, 在公開市場將單位出售。屆滿兩年的單位, 業主亦可透過第二市場將單位售予合資格人士( 例如公屋居民) , 而無須補地價。第二市場的買賣規定基本與房委會的居屋第二市場相同。

2.

屆滿五年的單位可無須先把單位售回房協, 在補地價後自由在公開市場出售。

3.

「 夾心階層住屋計劃」 單位的轉讓限期為五年, 在首五年內, 業主若要出售單位, 須先將單位售回房協, 若房協在二十八天內決定不購回單位, 則業主可在補地價後, 在公開市場將單位出售。

4.

屆滿五年的單位可無須先把單位售回房協, 在補地價後自由在公開市場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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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通訊和保護環境,監管局會在合適的情況下以電郵、手機短訊/多媒體訊息、或其他電子方式與持牌人及牌照申請人聯絡,以代替郵寄。就某些與地產代理執業有關的資訊(例如:執業通告),監管局只會透過其網站發布,並以電子方式通知持牌人。持牌人應經常瀏覽監管局網站以取得該等資訊,並熟悉適用於他們的任何規定。

監管局不會就已在其網站公布的該等資訊提供印刷文本。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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