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USzh-HKzh-CN
退款及/ 或取消牌照申请

如牌照或营业详情说明书的申请已获批核,监管局并不接纳申请人撤回该申请。监管局会在以下情况下安排退款 :
  • 申请被拒绝;
  • 申请人多缴了费用;
  • 申请人在申请获批核前撤回申请。
退款只会以划线支票方式退回给申请人。换言之,退款支票并不会发给第三者( 除非申请人是破产人士,退款会根据其受托人的指示退还给申请人或受托人) 。

根据 《地产代理 (发牌) 规例》第5(2)条,如任何牌照因任何理由不再有效,已缴付的牌照费用均不予退还。

牌照目录

确认相关人士现时是否持有有效牌照及牌照的详情

更多
持牌人专区

持牌人常用快速连结

更多
考生专区

成为持牌人前的有用资料

更多
消费者教育网站

给消费者的有用资讯及提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