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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代理监管局裁定佣金争议的机制

 

有关持牌地产代理和客户之间的佣金争议,可根据《地产代理条例》第49条转介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定。地产代理和他们的客户可选择一个较法庭更快捷的途径去解决争议。详情请参阅《地产代理(裁定佣金争议)规例》。     

 

转介争议以寻求裁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佣金争议可以转介予监管局裁定:

  • 该争议是涉及持牌地产代理与其客户的;

  • 该争议是关乎佣金或其它费用的数额、其计算方法或须予支付的方式;

  • 双方同意将争议交给监管局裁定;及

  • 双方已签订《地产代理条例》下订明的地产代理协议。

     

司法管辖权

涉及争议的佣金或其它费用总额不得超过港币$300,000。

       

费用

  • 提交费:各方把争议提交监管局作裁定时缴付提交费$500。提交费日后可从审裁费中扣除。

  • 审裁费:监管局裁定争议的审裁费为受争议的佣金及其它费用总额的10%,但最低为 $2,000。

 

代表

为求尽量简化聆讯程序及减省费用,争议双方均不可由律师/大律师以法律代表身份进行审裁程序。

 

监管局的裁定

地产代理监管局的裁定经在区域法院登记后便成为区域法院的判决,并可据此而强制执行。

 

如果我对裁定的过程有疑问,可向谁查询?

如有疑问,请致电2111 2777与我们联络,或将欲查询之事项传真到2119 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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