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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監管局裁定佣金爭議的機制

 

有關持牌地產代理和客戶之間的佣金爭議,可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49條轉介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作出有約束力的裁定。地產代理和他們的客戶可選擇一個較法庭更快捷的途徑去解決爭議。詳情請參閱《地產代理(裁定佣金爭議)規例》。     

 

轉介爭議以尋求裁定

符合下列條件的佣金爭議可以轉介予監管局裁定:

  • 該爭議是涉及持牌地產代理與其客戶的;

  • 該爭議是關乎佣金或其他費用的數額、其計算方法或須予支付的方式;

  • 雙方同意將爭議交給監管局裁定;及

  • 雙方已簽訂《地產代理條例》下訂明的地產代理協議。

     

司法管轄權

涉及爭議的佣金或其他費用總額不得超過港幣$300,000。

       

費用

  • 提交費:各方把爭議提交監管局作裁定時繳付提交費$500。提交費日後可從審裁費中扣除。

  • 審裁費:監管局裁定爭議的審裁費為受爭議的佣金及其他費用總額的10%,但最低為 $2,000。

 

代表

為求儘量簡化聆訊程序及減省費用,爭議雙方均不可由律師/大律師以法律代表身份進行審裁程序。

 

監管局的裁定

地產代理監管局的裁定經在區域法院登記後便成為區域法院的判決,並可據此而強制執行。

 

如果我對裁定的過程有疑問,可向誰查詢?

如有疑問,請致電2111 2777與我們聯絡,或將欲查詢之事項傳真到2119 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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