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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通 告 编 号 00-12(CR)

 

有 关 带 客 视 察 物 业 的 保 安 措 施 (2)

匪 徒 藉 词 视 察 物 业 向 地 产 代 理 行 劫 事 件 间 有 所 闻 , 本 局 前 曾 就 有 关 事 件 发 出 通 告 , 现 特 重 申 从 业 员 在 带 客 视 察 物 业 过 程 中 宜 加 倍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 并 尽 量 采 纳 以 下 由 警 方 防 止 罪 案 科 提 供 的 建 议 :

  1. 女 从 业 员 应 避 免 单 独 带 领 男 顾 客 参 观 单 位 , 最 好 安 排 另 一 名 职 员 在 场 ;
  2. 参 观 空 置 单 位 时 , 不 要 关 上 门 及 闸 ;
  3. 切 勿 携 带 过 多 现 金 丶 或 穿 戴 名 贵 手 表 或 贵 重 首 饰 ;
  4. 带 顾 客 参 观 单 位 时 , 行 程 及 地 点 应 告 知 公 司 其 他 同 事 , 并 与 他 们 保 持 密 切 联 络 。 需 要 时 , 可 设 暗 语 通 讯 ;
  5. 核 对 及 记 录 参 观 单 位 顾 客 的 身 分 证 资 料 ;
  6. 要 求 顾 客 留 下 联 络 电 话 并 事 先 测 试 该 电 话 的 真 伪 ; 及
  7. 在 资 源 许 可 下 於 公 司 内 设 置 闭 路 电 视 及 摄 录 系 统 。

防 止 罪 案 科 亦 建 议 各 地 产 代 理 商 号 为 其 雇 员 采 取 相 应 安 全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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