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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限制资料的指定来源
出租资料表格( 表格2) B部第5项有关「 出租限制」 的资料, 指定来源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及香港房屋协会, 从业员应妥备以上有出租限制的屋苑名单, 并不时更新, 以便在填写表格2时可核对是否有出租限制。资 料 取 得 途 径 如 下 。
房屋委员会
房屋委员会设有一电话热线2712 8000, 查询者可于拨通后按1-4-7-6次序输入选项, 然后利用传真机接收「 居者有其屋计划」 及「 私人参建居屋计划」 下有出租限制之屋苑名单, 名单也可在房屋委员会网址(http://www.info.gov.hk/hd) 内浏览。最 新 屋 苑 名 单 见 附 表 1。
房屋协会
查询者可拨房屋协会电话热线2882 1717, 于拨通后按1-4-3-4次序输入选项, 然后利用传真机接收「 住宅发售计划」 下之屋苑名单, 或按1-5-2-9次序, 接收「 夹心阶层住屋计划」 下之屋苑名单。该两个计划的最新屋苑名单见附表2。
本通告取代通告编号99-12(C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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