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通告编号06–04 (CR)

每周五天结算实施之后, 从业员应建议卖方或买方客户避免选择以星期六作为交付订金或楼款的任何部分的到期日

每周五天结算

香港银行公会已经宣布, 银行业将于2 0 0 6 年9 月4 日起推行每周五天结算。

五天结算是指支票、 自动转帐或电子资金转帐的结算及交收, 只会在星期一至五进行。每周五天结算实施之后, 如果有关的交易涉及同日的银行同业结算的安排, 银行客户将不能于星期六提取或偿还银行贷款。于星期六存入的支票, 有可能被视为于下一个结算日存入。

鉴于上述的改动及鉴于每周五天结算实施之后, 个别银行可能会就星期六提供服务作出不同的安排, 从业员应建议卖方或买方客户避免选择以星期六作为交付订金或楼款的任何部分的到期日。

监管局提醒从业员在协助客户准备临时买卖协议时须留意上述改动。

有关每周五天结算涵盖的范围及其影响的细节, 从业员宜参阅由香港银行公会印制的「 每周五天结算」 小册子。香港银行公会已于其网页www.hkab.org.hk 「 消费者资讯」 一栏中提供该小册子, 供公众浏览。

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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