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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國 人 大 副 委 員 長 許 嘉 璐 教 授
勉 勵 香 港 從 業 員

地 產 代 理 監 管 局 ( 監 管 局 ) 非 常 榮 幸 , 邀 請 了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副 委 員 長 許 嘉 璐 教 授 於 2006 年 3 月 23 日 擔 任 「 專 業 領 袖 講 座 系 列 」 第 三 場 講 座 的 主 講 嘉 賓 。 監 管 局 對 許 教 授 專 程 來 港 , 為 地 產 代 理 從 業 員 「 打 氣 」 , 感 到 十 分 鼓 舞 。

是 次 講 座 吸 引 了 六 百 多 人 參 加 , 包 括 地 產 代 理 從 業 員 和 多 位 監 管 局 委 員 及 業 界 商 會 代 表 。

許 教 授 的 講 題 為 「 十 一 . 五 規 劃 與 香 港 服 務 業 」 , 介 紹 了 國 家 「 十 一 . 五 規 劃 」 的 背 後 理 念 , 並 分 析 國 家 發 展 的 問 題 與 困 難 ; 他 認 為 , 隨 著 內 地 體 制 的 逐 步 建 設 和 改 革 、 服 務 業 的 規 範 化 和 標 準 化 , 香 港 可 以 在 人 才 、 經 驗 、 資 金 等 強 項 發 揮 原 有 的 優 勢 , 加 以 配 合 。 就 以 房 地 產 服 務 業 來 說 , 香 港 可 以 提 供 規 範 、 合 法 和 具 誠 信 的 物 業 代 理 服 務 。

許 教 授 自 1998 年 起 , 一 直 擔 任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副 委 員 長 。 他 亦 是 著 名 的 語 言 學 專 家 , 曾 任 國 家 語 言 文 字 工 作 委 員 會 主 任 及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副 校 長 。

監 管 局 行 政 總 裁 陳 佩 珊 指 出 , 自 從 去 年 五 月 , 監 管 局 推 出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計 劃 , 鼓 勵 從 業 員 持 續 進 修 , 吸 收 更 多 知 識 。 她 說 : 「 知 識 就 是 力 量 。 唯 有 掌 握 更 多 的 知 識 , 才 有 更 大 的 力 量 ; 唯 有 『 知 識 化 』 的 行 業 , 才 是 有 前 途 的 行 業 。 」

全 國 人 大 副 委 員 長 許 嘉 璐 教 授 以 「 十 一 . 五 規 劃 與 香 港 服 務 業 」 為 第 三 場 專 業 領 袖 講 座 的 講 題 。

 

監 管 局 委 員 廖 譚 婉 瓊 女 士 代 表 局 方 致 送 紀 念 品 予 許 嘉 璐 教 授 。

 

許 嘉 璐 教 授 於 講 座 前 與 監 管 局 委 員 留 影 。 ( 左 起 ) 李 峻 銘 先 生 、 曾 煥 平 先 生 、 黃 為 山 先 生 、 張 惠 彬 博 士 、 行 政 總 裁 陳 佩 珊 女 士 、 許 教 授 、 倫 志 炎 先 生 、 廖 譚 婉 瓊 女 士 、 梁 永 祥 先 生 、 馬 少 雄 先 生 。

 

( 左 起 ) 行 政 總 裁 陳 佩 珊 女 士 、 許 嘉 璐 教 授 及 監 管 局 專 業 發 展 委 員 會 主 席 曾 煥 平 先 生 於 問 答 環 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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