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向地产代理监管局申报的轻微罪行列表
除非牌照申请人曾因干犯以下任何罪行而被判处监禁 (包括缓刑),否则牌照申请人无须就下列列表中的罪行向地产代理监管局作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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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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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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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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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定额罚款 (罚款已缴付及没有就法律责任于法庭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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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道路交通有关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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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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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人路上策骑 / 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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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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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第三者风险保单的情况下使用 / 致使 / 允许任何人使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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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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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 不小心驾驶 (不涉及导致他人死亡或造成身体任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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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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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内酒精浓度超过订明限度的情况下驾驶、企图驾驶或掌管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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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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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提供呼气、血液或尿液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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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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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车辆时速度超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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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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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时没有驾驶执照或允许无驾驶执照的人士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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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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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 / 使用或允许他人驾驶 / 使用没有获登记及发牌照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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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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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内或外装有未经许可的视象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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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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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时或作为乘客没有配带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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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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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司机没有遵从交通灯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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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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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时使用流动电话或任何其他电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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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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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夜或能见度低的情况驾驶时没有亮着有关的强制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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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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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意外以致其他车辆、动物或其他东西受到损害时没有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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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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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过连续双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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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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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许可證的情况下驶入巴士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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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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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将驾驶执照正本交回运输署署长作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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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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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驾驶人士没有在适当位置掛上指定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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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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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驾驶人士在非指明的学车时段内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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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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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横过车路时没有遵从交通灯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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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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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没有遵从交通标誌所显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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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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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遵守运输署署长的指示修习和完成驾驶改进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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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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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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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众地方倾卸扔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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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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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缴交商业登记费及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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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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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以带牵引或没有以其他方式控制狗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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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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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没有向卫生主任提供所要求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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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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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以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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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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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有关同意而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内骑踏 / 管有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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