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专业进修计划 (强制性)
持续专业进修计划自2005年5月起以自愿参与形式推行,鼓励持牌人不断的自我增值,秉持终身学习的精神。监管局将于2025年首季,推出一个新计划 — <<第一阶段的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计划>>。
目的
透过从新持牌人开始,逐步实施持续学习要求,以提升行业的专业水平、形象及声誉。
推行日期及对象
- 于2025年首季实施第一阶段(确实日期容后公布)
- 对象为于实施日期后参加并通过资格考试而获取相关牌照的人士。该人士需要符合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的要求方可于其牌照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领牌照。
- 现有持牌人的牌照并不会被加入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要求。
相关要求
- 由实施日期开始,参加并通过有关资格考试而获得相关营业员牌照/地产代理(个人)牌照的持牌人,其牌照上将会附加相关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要求的条款。
- 该些新持牌人须在其牌照有效期期间取得监管局指定的持续专业进修学分。一般来说,持牌人每参与一小时的持续专业进修活动,便会获发一个学分。计划初期,一年牌照的持有人其进修要求为4个持续专业进修学分。
- 对于牌照有效期为2年的持牌人,他们需要在申请牌照续期前,累积获取总共8个持续专业进修学分。如果牌照有效期少于1年,持续专业进修学分的要求将按比例计算。
进一步资料
- 载列该计划的细节的<<第一阶段的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计划>>指引稍后会推出,推出日期容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