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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加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深 度
提 升 入 職 水 平

監 管 局 將 於 2006 年 7 月 起 , 推 出 新 制 訂 的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 提 升 新 入 職 的 營 業 員 的 專 業 水 平 , 加 強 對 消 費 者 的 保 障 。 今 次 是 監 管 局 繼 去 年 7 月 落 實 新 的 地 產 代 理 資 格 考 試 模 式 後 的 另 一 舉 措 。 此 外 , 為 滿 足 業 界 需 求 , 地 產 代 理 及 營 業 員 的 兩 類 牌 照 資 格 考 試 ( 筆 試 模 式 ) , 亦 會 從 2007 年 開 始 , 增 加 考 試 次 數 。

新 的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安 排 主 要 涉 及 三 項 轉 變 :

  1. 考 生 必 須 同 時 在 兩 部 分 考 試 中 取 得 及 格 成 績 : 第 一 部 分 測 試 考 生 對 考 試 內 容 綱 要 中 各 個 範 疇 的 知 識 ; 第 二 部 分 為 個 案 研 究 , 以 一 個 或 兩 個 日 常 處 理 客 戶 物 業 交 易 的 個 案 形 式 , 綜 合 測 試 營 業 員 應 具 備 的 執 業 知 識 , 特 別 包 括 理 解 土 地 查 冊 文 件 等 實 務 問 題 。 以 往 ,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的 成 績 以 整 體 表 現 計 算 , 考 生 即 使 在 一 些 重 要 的 題 目 ( 如 土 地 查 冊 ) 表 現 欠 佳 , 只 要 在 其 他 題 目 取 得 一 定 的 分 數 仍 可 及 格 。 在 新 的 安 排 下 , 考 生 必 須 同 時 在 兩 部 分 考 獲 及 格 成 績 , 才 能 取 得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及 格 的 資 格 。
  2. 考 試 時 間 加 長 : 由 於 考 試 的 深 度 提 高 了 , 加 上 第 二 部 分 的 個 案 研 究 資 料 閱 讀 需 時 , 故 考 試 時 間 將 由 現 時 的 一 小 時 十 五 分 鐘 延 長 至 兩 個 半 小 時 。
  3. 新 的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將 以 筆 試 形 式 進 行 , 以 配 合 新 的 考 試 要 求 ( 包 括 個 案 研 究 ) 。 以 電 腦 進 行 的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 在 2006 年 3 月 22 日 舉 行 過 最 後 一 次 後 , 已 經 取 消 。

第 一 次 新 的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及 下 一 次 地 產 代 理 資 格 考 試 定 於 2006 年 7 月 20 日 舉 行 。

鑒 於 欲 取 得 地 產 代 理 資 格 的 人 士 大 幅 增 加 , 為 縮 短 考 生 輪 候 考 試 的 時 間 , 從 2007 年 開 始 , 地 產 代 理 及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筆 試 將 由 現 時 每 年 舉 行 三 次 增 加 至 每 年 舉 行 四 次 ; 此 外 , 由 2007 年 起 , 兩 類 考 試 將 安 排 於 同 一 個 月 分 ( 即 3 月 、 6 月 、 9 月 及 12 月 ) 內 不 同 日 期 舉 行 , 方 便 希 望 同 時 參 加 地 產 代 理 及 營 業 員 資 格 考 試 的 新 入 職 人 士 。 屆 時 , 每 年 將 有 八 次 ( 四 次 地 產 代 理 及 四 次 營 業 員 ) 資 格 考 試 舉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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