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村式发展」地带内的动物寄养所

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接获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会」)有关「乡村式发展」地带内的动物寄养所的信函。

根据委员会规划指引,在「乡村式发展」地带内进行一些选择性類别用途包括商业、社区及康樂用途,必须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若这些用途能配合村民的需要及不会对乡村特色造成不良影响,或会获得委员会批准。

监管局提醒各持牌人在处理购买或租用新界乡郊土地前,应告知客户在「乡村式发展」地带开设动物寄养所,须得委员会批准。持牌人如有查询,可联络委员会(热线:22314810或电邮:tpbpd@pland.gov.hk)。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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