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地房地產經紀人參加專業資格互認計劃的詳情

內地房地產經紀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基本條件方可申請參加此計劃:
  • 年滿18週歲;
  • 持有有效的「房地產經紀人注冊證書」(此注冊證書並非以中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資格互認方式而取得的),並為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中房學」)的執業會員;
  • 不少於2年曾在內地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或為內地房地產方面的教授,副教授;及
  • 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產代理條例」第19條的「適當人選」要求。

於2011年7月在深圳舉辦的互認考試中考獲合格成績的內地經紀人,現可向監管局申請牌照。有關詳情及申請表格請見或發送電郵至cepa@eaa.org.hk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