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 1997

    五月

    《地产代理条例》颁布

    十一月

    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成立。张建东博士,GBS,JP 担任首届主席

    1999

    一月

    《地产代理(发牌)规例》生效

    第一批地产代理牌照获批出

    发出《操守守则》

    三月

    监管局举办首次地产代理及营业员资格考试

    十一月

    《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生效

    2000

    十月

    监管局举办宣传活动,推广《地产代理条例》

    2001

    十二月

    发牌制度的三年过渡期结束

    2002

    一月

    《2001 年地产代理(发牌)(修订)规例》生效
     
  • 2003

    十一月

    潘国濂博士,BBS,JP 继任监管局主席

    十二月

    监管局访京团拜会北京政府官员,反映业界支持香港与内地更紧密经贸关系

    2005

    五月

    推出持续专业进修计划(自愿参与阶段)

    2006

    三月

    推出嘉许证书及嘉许奖章计划,鼓励地产代理参与持续专业进修计划

    十二月

    举行持续专业进修计划颁奖典礼,嘉许取得最多学分的地产代理及活动主办者

    2007

    三月

    监管局成立第28条调查委员会

    十一月

    监管局成立10周年纪念

    2008

    六月

    推出地产代理商铺专业进修嘉许奖章计划

    八月

    监管局与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签署协议,安排香港从业员考取在广州执业的资格证书

    十月

    监管局就「实用面积」的统一定义发出执业通告

    十一月

    陈韵云太平绅士,BBS 继任监管局主席
     
  • 2009

    一月

    内地与香港地产代理专业资格互认备忘录于北京签署

    五月

    监管局推行一次性措施,宽免六个月牌费

    2010

    三月

    监管局发出《执业手册》

    五月

    监管局发出有关规管地产代理在一手楼销售的执业通告

    十一月

    监管局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房学)签署协议书,落实有关内地房地产经纪人与香港地产代理专业资格互认的安排

    2011

    三月

    监管局与廉政公署合作推出「地产代理诚信管理计划」

    七月

    内地与香港地产代理专业资格互认计划的第一期培训课程及考试顺利完成

    2012

    三月

    监管局与廉政公署合作出版《优质执业手册》

    五月

    监管局发出有关地产代理须就二手住宅物业采用「实用面积」的执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