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射单」 /「 偷盘」 行为不可取
问:

我是受雇于一家中型地产代理公司的营业员。最近, 我负责的一位客户, 经我介绍过多个住宅单位后, 终于看中了其中一​​个, 要求我跟业主议价。在差不多谈妥价钱时, 我公司附近另一家地产代理的负责人, 向我提出, 若我将客人转介给他, 他会给我一笔「 介绍费」 , 高于我正常的佣金拆账。我若将客户转介给其他代理, 我会否触犯法例?同时, 那客户又会否受影响?

答 :

地产代理从业员暗地里将自己公司的客户转介至另一家地产代理公司跟进, 以图得到更高的佣金或其他利益; 或以较高的分佣比率诱使别家公司雇员私下将客户转介给自己, 业内俗称为「 射单」 或「 偷盘」 。此类手法不单会令公司损失佣金收入, 亦可能影响到客户的利益, 是不正当的行为。

进行「 射单」 或「 偷盘」 的代理, 不论是营业员或是商号, 均有可能因谋取不公平的利益, 令其他代理受损而违反监管局制订的《 操守守则》 。若此等行为涉及贪污交易, 更有可能触犯《 防止贿赂条例》 , 因而须负上刑事责任。从 业 员 切 勿 以 身 试 法 。

若买家客户已签订了地产代理协议, 原代理公司或会根据协议条款向他追讨佣金, 他可能因此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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