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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行 <<地 產 代 理 常 規 (一 般 責 任 及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規
例>> (<<常 規 規 例>>) 是 針 對 規 範 地 產 代 理 及 營 業 員 在 進 行 有 關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的 買 賣 及 租 賃 的 地 產 代 理 工 作 時 的 執 業 方 式 。
<<常 規 規 例>> 的 主 要 特 點 如 下 :
- 告 知 客 戶 持 牌 一 事
- 提 供 物 業 資 料 及 使 用 表 格
- 地 產 代 理 協 議 的 使 用
- 首 次 出 售 不 分 割 份 數
- 尋 求 指 示
- 廣 告 宣 傳
- 視 察 物 業
- 進 行 商 議
- 備 存 帳 目 及 紀 錄
- 買 賣 協 議 及 租 契
- 佣 金
- 有 效 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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