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如 果 我 離 開 了 地 產 代 理 行 業 , 將 來 還 可 以 再 申 請 牌 照 嗎 ? |
|
|
曾 持 有 牌 照 的 人 士 如 在 「 有 關 期 間 」 內 再 次 申 請 相 同 類 別 的 牌 照 , 並 仍 然 符 合 適 當 人 選 的 要 求 , 監 管 局 會 批 出 有 關 牌 照 。 假 若 申 請 人 在 「 有 關 期 間 」 後 遞 交 申 請 , 申 請 人 須 符 合 所 有 條 件 才 獲 批 牌 照 , 包 括 須 在 緊 接 申 請 牌 照 的 日 期 前 的 12 個 月 內 , 在 有 關 的 資 格 考 試 中 考 獲 合 格 成 績 。 |
| |
|
「 有 關 期 間 」 指 牌 照 失 效 當 天 或 被 吊 銷 起 計 的 24 個 月 內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