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内地房地产经纪人参加专业资格互认计划的详情

内地房地产经纪人必须符合以下所有基本条件方可申请参加此计划:
  • 年满18周岁;
  • 持有有效的「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此注册证书并非以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资格互认方式而取得的),并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房学」)的执业会员;
  • 不少于2年曾在内地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或为内地房地产方面的教授,副教授;及
  • 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产代理条例》第19条的「适当人选」要求。

至于有关申请办法及其他详情,请向中房学查询。

透过此计划而获批给地产代理牌照的内地房地产经纪人,可在以下获得更多有关规管地产代理及其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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