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率與實用面積
編按:信報地產投資網與地產代理監管局合作,就住宅單位實用面積表述作出深入分析,逢周二刊登文章,一連十周,第五篇全文如下:
由明年1月1日起,地產代理必須向客戶提供二手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數字,而這個數字,比起市場上經常出現及被採用的「實用率」概念更為清晰,能為消費者提供更準確的資訊。事實上,在未來的住宅物業市場上,「實用率」這概念將會逐漸被「實用面積」取代。
過去市場在使用建築面積的同時,也習慣以「實用率」的高低來比較不同的樓盤。然而,單位的「實用率」只是一個籠統概念,何況,建築面積並沒有統一的定義,計算單位的「實用率」就更難有一個準確的數據。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早前已獲立法會通過並已刊憲。該條例規定發展商只能以實用面積計算單位面積和呎價,因此,未來一手樓將再沒有建築面積數據來計算「實用率」。而且,地產代理監管局亦已發出執業通告,要求地產代理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在處理二手住宅樓宇的買賣或租賃時,必須向客戶提供物業的實用面積。因此,「實用率」這概念將會逐漸淡化,一手及二手樓同時採用「實用面積」作比較基準,方便消費者比較。
(2012年7月31日)
(刊載於「信報地産投資網」)